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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最后修订:
2018/12/11 11:40:13

摘要: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招生单位,省招生考试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有关精神,现将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招生单位,省招生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有关精神,现将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重要性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是缓解和扭转我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站在贵州实现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我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广泛宣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有关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一部分,严格执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年度招生文件,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19年教育部下达博士生计划1000(不分配到省),硕士生招生计划4000人,其中贵州336人。招生计划数在10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可招收不超过10%的汉族在职考生,招生计划数不足10人的招生单位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的博士考生中,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所占比例不低于80%。学生毕业后,必须按协议履约,不得违约。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文件、网络和新闻媒体等,深入宣传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有关政策规定,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舆论氛围。

三、组织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应考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参考,积极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储备需要的专业人才。要在协助做好招生动员工作的同时,积极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并为考生应考提供便利条件,使他们能专心备考,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招生计划。

四、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具有贵州籍贯(或在贵州省参加高考并录取)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贵州籍汉族、非贵州籍汉族和少数民族考生,需在贵州省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贵州省工作。

五、考点设置、资格审查、报名程序及办理时间

()考点设置

1.今年我省设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和贵州大学共十个报考点。今年我省硕士研究生报考费实行网上缴费。

我省今年各市()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为本市()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本市()的考生报考。贵州大学报考点原则上只接受户籍为花溪区、贵安新区或学习、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花溪区、贵安新区的考生报考。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浏览各报考点公告,按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

2.在省外院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原则上在就读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的考点考试,考点设置查询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文件规定;省内院校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只能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

考生登录资格审查平台注册后申请:http://103.3.152.202:8088/bkController.do?index

办理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应届考生: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上传就读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须写明姓名、性别、籍贯或入校前所在省份、民族、入校及毕业时间、专业等信息)

2.往届非在职考生:除常规填报事项外,往届非在职考生档案、户口必须在贵州,需上传由贵州省、市()、县人才交流中心或贵州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管理并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3.在职考生: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上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自拟,汉族考生还需注明工作年限),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在职考生户籍、档案必须在贵州省。

实行网上报名后,报考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省教育厅在进行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对报考考生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不负责校验,对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报名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不负任何法律和行政责任。经资格审查无误后,将自动发放校验码,并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5天。举报电话:0851-85282945

()报名及考试程序

报考硕士研究生程序:

1.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181011日至1025日,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2.领取校验码及《考生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登陆报名系统,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和领取校验码。考生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查实,将电话通知本人及报考学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如需在省外考试的应届考生,凭审核通过的《考生登记表》,到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取校验码(系统自动配发的贵州省效验码将自行作废)

3.网上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考时应当仔细浏览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各报考点公告,按要求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填写为贵州省教育厅。

4.现场确认: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应提交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在省外考点报考的考生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点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考生,其报考信息无效。

5.参加考试:考生持准考证到各考点参加考试。

报考博士研究生要求:

1.办理时间:20181011日至1220日,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2.所需资料: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应届、往届、在职考生,所需资料与硕士研究生相同,不需领取校验码。报名事宜由考生本人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

六、签订定向协议书

由网络提交定向协议签订的系统模版程序正在开发过程中,具体签订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

七、注意事项

在职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并回单位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在签订定向协议书的时候,一并提交。

未尽事宜,请详细阅读教育部及相关招生单位文件和简章(http://www.mo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