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 来源:
-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最后修订:
- 2023/3/16 9:55:12
摘要: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2〕29号)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2〕29号)的规定,特制定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交通为特色的理工类高职院校。创办于1958年,走过国家“示范校”、国家“优质校”发展历程后,2019年成功入选全国56所贵州目前唯一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学院目前设清镇、阳关两个校区,占地1437亩,全日制在校高职学生15000余人。六十年砥砺前行高歌迈进,一甲子辛勤耕耘硕果盈枝,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示范校、全国职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等荣誉。学院不断实现着全方位突破、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社会输送近十万名交通建设人才,对贵州乃至全国的交通运输事业大发展、大跨越做出了贡献,被誉为“贵州交通人才的摇篮”。
学院下设9个教学系部:道路与桥梁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机械电子工程系、物流工程系、轨道工程系、基础教学部;3个二级院校:贵州交通技师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驾驶技工学校。
学院重点打造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西部山区智能交通)两个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其中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群,涵盖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道路养护与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共5个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西部山区智能交通)专业群涵盖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流管理共5个专业。
学院建设有国家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7门,国家教学资源库课程11门、省级精品课程26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实训基地、省级开放实训基地6个。
学院共有专任教师近900名(含校外兼职教师),校内专任教师具有高级职称237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325人,双师型教师282人。学院现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13人;省管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人;省高层次创新人才中“千”层次人才11人;省部级以上“技能大师”、青年岗位技术能手8名;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创新团队8个。
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新目标,迈向新征程,为实现“世界眼光、中国特色、贵州元素、人民满意”发展愿景,紧握职教发展奋进之笔,继续书写蓬勃发展的华章。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双组长的领导工作小组,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分管教务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系主任、书记及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组织、管理和处理考试期间发生的重大问题。同时成立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的考务工作组,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教务处、总务处、保卫处、各系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为小组成员,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处理相关问题。
第五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组,学院纪检监察室主任为副组长,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以及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负责此次考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确保此次分类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中类”、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和针对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专项类”三种类型。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二)报考对象
1、高中类: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中职类: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专项类: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三)旅游管理(乘务服务方向)专业报考要求: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佳;
2、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即2003年1月1日后出生;
3、身高:男性170cm-183cm,女性160cm-173cm;
4、男性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E字表4.8及以上,女性矫正视力达E字表4.8及以上,无色弱、色盲。
(四)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专业报考要求:
1、身高:男性168cm及以上,女性158cm及以上;
2、双眼视力(包含矫正视力)达E字表4.8及以上;
3、五官端正,听力正常,无色盲、无色弱、无口吃、无残肢、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第一次填报:
1、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2、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于2023年3月24日10:00至24:00,登录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gzjtzy.net),进入“分类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承诺书。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承诺书方能参加考试。
3、报考我院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须于2023年3月24日9:00至16:00,携带资料至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学院清镇校区图书馆C区一楼)进行现场确认。所有资料须提供原件进行审核,并交复印件1份,请提前准备。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考试,未参加现场确认或未能通过确认审核,将取消参加考试的资格。
现场确认须提交的资料有:本人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或中职毕业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打印的准考证和承诺书,及以下生源类型之一的材料: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本人户口薄等。如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须一并提供相应军功证书审查免试资格。
(2)农民工:本人户口薄、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本人户口薄、按规定办理的失业登记证等。
(4)企业员工:在黔务工6个月及以上(应提供劳动合同证明、在黔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等在黔务工证明)。原则上由我省企业集体向有关高校提出报名需求。
(5)高素质农民、基层农技人员:按农业农村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二)征集志愿(如第一次录取名额满,将不再进行征集志愿):
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100分)由学院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和职业倾向。测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测试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分类招生”栏(网址:http://zsjy.gzjtzy.net/)。
(二)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1、文化综合考试(语文、数学、英语)实行全省统考。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考试根据《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按照《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执行。考试时间:2023年3月4日上午9:00—11:30。
2、职业技能测试(100分)由学院组织实施,针对考生所报专业对其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测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测试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分类招生”栏(网址:http://zsjy.gzjtzy.net/)。
(1)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采用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
(2)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
(三)通过初审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测试时间:2023年3月26日。测试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分类招生”栏(网址:http://zsjy.gzjtzy.net/)。
(四)学院如果开展征集志愿,考生在参加征集志愿时应选择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可使用第一次录取时的成绩。
第十条 录取原则: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最终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50%
中职毕业生最终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
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的最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
学院按照考试最终成绩,以及专业报考要求,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分值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技能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三)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四)学院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其后,学院将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jy.gzjtzy.net)上进行公示。
(五)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于2022年12月30日前按规定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转录的考生不参加分类考试。
(六)未取得中职毕业证学生将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一条 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高考。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高考的,须于2023年4月25日至4月27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一)学费:普通专业3500元/年.人,艺术专业7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1000元/年.人—1200元/年.人(有独立卫生间)。
(三)预收费:书费500元/人(按学年预缴,毕业后按实际领用书款结算)。
(四)服装费(按招投标价格确定)。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三)国家助学金: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四)学院奖学金:一等奖600元/学期.生,二等奖500元/学期.生,三等奖400元/学期.生;
(五)学院励志奖学金:1000元/年.人。
第十四条 助学政策
(一)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自行注册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打印贷款申请表,并持贷款申请表、学生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
(二)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退役复学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退役后考入我院的学生,到校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当年考入我校后去服兵役的新生,须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复学可申请学费资助。学院设立国防奖学金,应征地为学校,入伍3个月后未被退兵,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在校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退役士兵复学、入学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以当年财政拨款标准为准。
(三)为新生贫困学生专设“贫困学生绿色通道”。如果新生在入学时因为各种原因,没有顺利申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可申请缓交学费,通过“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继续申办贷款或补交学费。
(四)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勤工助学体系,设立了勤工助学基金,安排贫困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取得相应的报酬,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学生实习、就业本着自愿原则,实行学生与企业双向选择,订单班和现代学徒制班学生也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按照校企合作协议内容进行教学与实习。
第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云站路25号(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二)邮编:551400
(三)联系电话:0851-88133355、88132857
(四)学院官网:http://www.gzjtzy.net/
(五)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gzjtzy.net/
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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